助解決商事家事糾紛
49香港灣區調解員獲頒證書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為推動大灣區成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的優選地,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於上月三十日發佈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三地合共調解員一百四十六名,其中四十九名來自香港。香港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證書頒授典禮十三日舉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副司長張國鈞出席。
據了解,調解是指爭議雙方在作為第三方的調解員協調下,促進爭議的解決,而達成和解的最終決定權在雙方。相比仲裁和訴訟,調解能更好維護爭議雙方的關係。在內地,較為讓人熟知的調解服務有福建省莆田市的“媽祖評理室”,設立在派出所內,借用民間信仰的力量,推進民眾日常矛盾糾紛的合法依規化解。
林定國致辭時表示,除了港珠澳大橋這種看得見的基礎建設,無形的法治基礎建設,如大灣區調解平台,也是構建大灣區重要的一環。
在香港,調解適用於大部分種類的爭議,從家事、爭產到國際商事都可以通過調解獲取更妥善的和解方案,調解協議書一經雙方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由於可以避免當事人在訴訟後成為敗訴一方的風險,家事糾紛成為調解中的一大板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成功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的調解員,都是調解的“大師傅”,多位調解員更擁有跨境爭議解決服務的執業經驗,是香港調解業界的中堅力量。
據了解,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是落實律政司早前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行動措施,將有效推動粵港澳三地調解的規則銜接,並推廣調解在大灣區內廣泛應用,進一步完善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