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3省部級及以上幹部遭處分
【中新社北京十日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一月十日通報二○二四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其中顯示全年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七十三人。
據通報,二○二四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三百五十六點三萬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一百點七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二百一十七點五萬件。
立案八十七點七萬件,其中立案省部級及以上幹部七十三人、廳局級幹部四千三百四十八人、縣處級幹部三點五萬人、鄉科級幹部十二點一萬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十點四萬人。
處分近八十九萬人
處分八十八點九萬人,其中黨紀處分六十八萬人、政務處分二十七萬人;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七十三人,廳局級幹部三千八百三十八人,縣處級幹部三點一萬人,鄉科級幹部十一點二萬人,一般幹部十二點八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六十一點三萬人。
數據還顯示,二○二四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二百一十四點八萬人次。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立案行賄人員二點六萬人,移送檢察機關四千二百七十一人。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四種形態”包括: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開展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成為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