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道路工程六十九宗逾半大型工期逾月
主幹道掘路39宗增四成
【本報消息】道路工程協調小組今年接獲六十九宗由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提出的年度道路工程施工計劃,同比增加一成五。涉及主幹道且工期超過三十天的大型工程有三十九宗,同比增加三成九。
統一管理協調施工
交通事務局回顧去年工作中的“多部門協調道路工程合併施工減工期”指出,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接獲由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提出的去年道路工程施工計劃有六十宗及二十八宗大型工程,截至去年底執行率約七成五。經協調採取合併施工的工程共八十七宗。
交通局表示,為加強各工程單位協作共同施工,當局持續優化“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現時臨時交通措施申請中,約七成使用統一平台。透過預審機制、同時申請交通通告及市政署開挖坑道工程准照,有針對地優化審批流程,達至提升施工協調效果。
特殊原因始可重挖
當局指,政府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制定《公共道路工程的通報與協調章程》,“章程”實施至今已有效控制重複開挖比例,並要求各單位嚴控三年內不可重複開挖,或有同期開展的工程須一併申請。惟有即時危險或對公眾構成風險而需緊急進行的維修工程、驗收未能通過等無可避免的開挖,已於“章程”中列明並需經由專責部門評估後核准,以保障公眾安全。
合倂施工縮短工期
多部門持續協調盡力減低工程對道路的影響。但道路工程必然對交通構成壓力,協調小組持續加強協調,藉合併施工以縮短工期,要求相關工程業主,尤其涉及繁忙路段採取非繁忙時段、夜間或假日施工,以及預先提交臨時交通預案及宣導計劃、加強巡查和維護臨時交通措施等,繼續從多方面減低工程對道路的影響。
截至去年底,當局巡查道路工程臨時交通措施約七千次,包括與政府相關部門與工程業主聯合巡查,以監察臨時交通措施及其設備的情況並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