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尹錫悅交給韓警行嗎?
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六日說,當天收到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公函,要求將執行逮捕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任務移交給警方。公調處為何作出這一決定?警方如何回應?下一步將如何發展?
為何移交任務?
韓國媒體分析認為,公調處移交逮捕任務,源於三日對尹錫悅進行的首次逮捕行動出師未捷。逮捕面臨巨大阻力,再次行動沒有勝算。
公調處六日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說,綜合考慮警方對執行逮捕令的專業性和現場指揮體系的統一性,決定將逮捕尹錫悅的任務移交給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以便更加迅速、高效地執行相關程序。
韓警方怎麼說?
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六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正在與公調處“討論在‘共同調查本部’框架內執行逮捕令的方法”,同時也在考慮有關“應對警衛處人員阻撓逮捕的方案”,包括逮捕妨礙逮捕令執行的警衛處人員等多種可能。
韓國“共同調查本部”由韓國警察廳、公調處和國防部聯合設立。
尹方面怎麼說?
尹錫悅方面六日表示,公調處向警方移交逮捕令執行任務是又一“非法行為”,並向檢察機關舉報了共同調查本部執行逮捕令的相關人士,包括公調處處長吳東運、代行警察廳長職權的次長李昊榮、代行國防部長官職權的次官金善鎬等十一人。
公調處六日表示,向警方移交逮捕令執行任務後,仍將繼續調查尹錫悅。
這一逮捕令有效期於六日截止。公調處表示,將向法院申請延長逮捕令。
韓輿論怎麼看?
韓國媒體報道說,公調處作為反腐機構,一直以來力量相對薄弱、成果不彰,甚至被外界批評“成立以來一事無成”。報道說,緊急戒嚴事件發生以來,公調處以“調查濫用職權過程中發現線索”為由,堅持主導“內亂調查”,“是想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尹錫悅方面則堅持認為,“公調處沒有調查總統內亂罪的權限”。
公調處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逮捕令獲批。反對方批評說,公調處避開“對口單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是“選擇性”操作。執政黨國民力量黨批評公調處對總統執行逮捕令是“越權的不當行為”,認為“公調處通過與法官交易獲得了逮捕令”。
另據媒體報道,公調處本月三日執行逮捕令時,曾拒絕警方逮捕總統警衛處負責人的要求,被外界質疑“公調處是不是缺乏調查總統的力量和意志”。
警衛處怎反應?
尹錫悅雖然處於停職狀態,但仍受到總統警衛處的保護。自尹錫悅宣佈緊急戒嚴至今,警衛處以《刑事訴訟法》和《總統警衛法》為依據,拒絕調查機關進入總統官邸等地。
“共同調查本部”三日表示,已以涉嫌妨礙執行特殊公務為由對警衛處相關人員立案,並要求警衛處長、警衛次長四日到案接受調查。但警衛處以總統警衛工作處於關鍵時期、警衛處長等人不能離開崗位為由拒絕。警衛處長朴鍾俊五日說,在逮捕令執行存在司法程序爭議的情況下,警衛處若配合執行逮捕令,無異於放棄總統警衛職責,構成失職。
據韓國媒體報道,總統官邸已加設鐵絲網等設施,進一步加強了戒備。
下一步怎發展?
韓國媒體報道認為,鑒於總統警衛處態度強硬且加強了戒備,近期內執行逮捕恐難實現。公調處曾向代行總統職權的崔相穆致函,請求其協調指揮總統警衛處配合執行逮捕令,但崔相穆方面迄今未予回覆。
新華社記者 陸愛華 姬新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