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等七人列潛逃者
國安處增通緝六人包括鍾劍華鄭敬基
【中新社香港廿四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在廿四日的記者會上表示,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對已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等七人實施指明潛逃者執法行動;並通緝劉珈汶、鍾翰林等六名外逃且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
撤銷特區護照
據公佈,七名指明潛逃者包括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邵嵐,適用於上述七人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個別有關潛逃者還適用“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措施。此外,特區政府還將展開沒收指明潛逃者許智峰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懸紅百萬通緝
當日記者會上,香港警方再對六名潛逃海外人員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被通緝人員包括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各懸賞一百萬港元。
香港警方表示,該六人雖然涉及罪行有所不同,但都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轉逃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
警方會採取切斷其資金鏈等一切措施,有效防範制止任何人繼續資助他們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鄧炳強指出,希望通過這些措施展現特區政府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的必要性和決心。“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不要以為身處海外就可逃避刑事責任、就可以逍遙法外,特區政府必然會用盡所有方法依法追捕並打擊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