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受洗錢威脅之犯罪
毒品詐騙居前兩位
【中新社台北十八日電】台灣行政管理機構下屬的洗錢防制辦公室十八日舉行二○二四年洗錢資恐及資武擴風險評估報告發表會,指出台灣受洗錢威脅的犯罪中,有十大類型處“非常高度威脅”級別,其中毒品販運和詐騙居前兩位。
列十大犯罪類型
綜合台媒報道,在洗錢威脅方面,台灣受洗錢“非常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十大類型,包含毒品販運、詐騙、組織犯罪、稅務犯罪、證券犯罪、非法賭博、地下匯兌、走私、貪污賄賂及智慧財產犯罪;受洗錢“高度威脅”的犯罪則為第三方洗錢。
島內較易被用於洗錢、資恐的行業或部門,“非常高風險弱點”包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行業或人員、島內銀行;“高風險弱點”則有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證券商、人壽保險公司、會計師、律師等。
至於資恐威脅方面,該簡報顯示,台灣屬於低度風險;非營利組織則以人民團體、島內宗教財團法人及社會福利財團法人等三類,屬於較有風險的類型。
台法務部門官員稱,隨着犯罪手法不斷更新,執法機關查緝犯罪資金流向越發困難,應加強執法力道,強化對外合作,追徵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