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會求速逮尹錫悅
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消息:韓國國會十日召開全體會議,通過要求迅速逮捕總統尹錫悅的決議案,以及調查尹錫悅等人發動內亂嫌疑的“內亂常設特檢法”。
本報綜合報道
韓國國會當天在全體會議上,以一百九十一人贊成、九十四人反對、三人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了要求迅速逮捕尹錫悅等八人的決議案。決議案強烈敦促迅速逮捕尹錫悅、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前行政安全部長官李祥敏等人。
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在決議案說明中表示,尹錫悅存在顛覆國會或使國會無法發揮職能的意圖,可列為內亂罪的頭目,有必要迅速將其逮捕。
根據韓國法律,國會決議案要經過提議、管轄委員會審查、全體會議審議等程序,但決議案僅表明國會的正式立場,並不產生法律效力。
此外,韓國國會全體會議當天還表決通過了調查尹錫悅等人發動內亂嫌疑的“內亂常設特檢法”。根據韓國法律,特檢法通常分為“常設特檢”與“普通特檢”。“常設特檢法”若在國會全體會議通過,將立即啟動,總統無法對此行使否決權,但常設特別檢察官需由總統任命,總統可通過不任命特別檢察官的方式拒絕啟動“常設特檢法”。
韓檢方批捕金龍顯
另據韓聯社十日報道,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申請對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發佈“事前逮捕令”。
韓國檢方緊急戒嚴事件特別偵查本部九日表示,以涉嫌與總統尹錫悅合謀發動內亂為由,提請法院批捕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金龍顯十日通過律師表明將放棄批捕前審查。
韓國檢方指控金龍顯涉嫌負責內亂重要任務及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利罪。檢方還指控金龍顯涉嫌建議尹錫悅宣佈違憲、違法的戒嚴,並指示其下屬向國會和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投入兵力等,以阻礙國會正常履行職能。
指認尹是內亂首犯
檢方將金龍顯定性為“內亂的關鍵任務執行人”,認為尹錫悅為“內亂頭目”。
在韓國,內亂罪是刑罰可至死刑的重罪。檢方還認為金龍顯有潛逃及毀滅證據之過失。
金龍顯則通過律師表示,他給韓國國民造成極大的不安和不便,為此深表歉意。稱戒嚴事件的所有責任由他一人承擔。官兵們只是忠實執行他下達的命令和任務,但願他們能被妥善對待。
由於金龍顯明確表示將放棄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可能僅對檢方提交的證據資料開展書面審查,或在僅有檢方代表出席的情況下審查,從而決定是否批捕金龍顯。
尹指示拉議員出來
據央視新聞消息,韓國陸軍特戰部隊司令郭種根當地時間十日在出席國會國防委員會的質詢時表示,在宣佈緊急戒嚴令後,尹錫悅總統“親自用保密電話打電話給我說,‘國會主會議廳裡好像還沒有達到最低表決人數,趕緊破門而入,把裡面的議員拉出來’”。聽到這個指示後,郭種根在和現場指揮官商議後認為不能執行;因為即使是為了履行命令而闖入國會,進入國會的作戰兵力“以後也會成為犯法者”,就中止了行動。
郭種根還說,自己在本月一日就知道了有關緊急戒嚴的情況。時任國防部長官金龍顯用保密電話指示他說,要“控制國會、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共同民主黨辦公樓等三處,還有某民意調查機構等六處地點,限制這些地點的人員出入。而在宣佈緊急戒嚴令當晚,尹錫悅曾兩次致電郭種根,第一次是詢問特戰部隊的位置,第二次是在四日凌晨零時三十分到四十分左右,下達了“拉出國會議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