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兩任特首選管會主席
終院院長宋敏莉宣誓就職
【本報消息】新任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昨日在行政長官賀一誠主持及監誓下宣誓就職,並簽署就職狀,成為澳門回歸後第二任終審法院院長。
就職儀式昨日下午三時半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第一審判庭舉行,賀一誠、立法會主席高開賢、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列席主禮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檢察院檢察長葉迅生、廉政專員陳子勁等主要官員,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各級法院法官及檢察官、相關部門領導等嘉賓,以及法院眾多職員出席就職儀式。
宋敏莉宣誓時稱,定當擁護及執行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特區服務。
宋敏莉現年五十八歲,擁有北京大學法律系學士和碩士學位,並曾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學習葡文,在澳門大學修讀澳門法律導論課程,並完成參加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自一九九六年九月起,擔任檢察院檢察官,於二〇〇〇年三月升任助理檢察長,並在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工作。二〇一一年起,宋敏莉出任終審法院法官。至今年八月底,原院長岑浩輝因參選行政長官而辭職後,宋敏莉擔任終審法院代院長。本月一日,《特區政府公報》宣佈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正式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終審法院院長,任期自十二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此外,宋敏莉在二〇一九年和二〇二四年近兩任行政長官選舉中,均被委任為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