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悅與分享
近來,我一看微信,就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區分取悅與分享。
眾所周知,取悅就是讓別人高興,分享一些別人關心和喜歡的事情。可分享一定要有度,過度迎合,就會認為是在討好,甚至別有用心。
的確,無論取悅還是分享,只要適度,就沒事。
不是有一句名言嗎?能讓別人快樂的人,一定很善良,能讓自己快樂的人,一定很有智慧。同樣,你讓別人高興,別人也會讓你高興。
我有一次出門旅遊,看到一位團友買了很多Sport Card,便問:“是你集?”他答:“不,是兒子集。”回來不久,我路過社區中心,看到有Sport Card交流會,就想起他兒子的愛好,便順手拍了幾張照片,發給了他。他見後,答:“謝謝。”後來,他到哪裏旅遊,也會知會我。就這樣,一來二去,我們成為能到家做客的朋友了。
而分享與取悅不同,首先是自己喜歡,但分享出去的內容,也要有度,尤其是自己的事情,避免讓人覺得是在炫耀。當然,分享什麼,就有什麼效果,分享快樂,就有快樂,分享感傷,就有感傷。像我,不是超級喜歡的歌曲或視頻,是不會分享出去的,都是自我欣賞,直到欲罷不能之時,才分享出去。因為分享比獨享更快樂,快樂的感覺能在心中多一次激盪。
當然,取悅與分享都有一個問題,就是對象是個人,還是群體。個人需要謹慎,把握好度,避免讓人誤解,尤其是異性。分享到群裏,好一些,因為總會有人和分享的人有相同的愛好。
總之,取悅與分享,一個為人,一個為己,都沒有什麼錯,總比看到好文章、好視頻、好歌曲,一個人偷着樂,悶着強。
羅仁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