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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第A12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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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研開業發牌程序

議員倡簡政放權助中小企營商

新政府研開業發牌程序

【本報消息】議員王世民就推動餐飲新店如何更快速投入運營提出口頭質詢,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新一屆特區政府會在行政長官指導下,深入研究及檢討中小企的營商環境,包括對中小企的硬件要求、手續辦理,新一屆政府將把中小企開業是否一定要先取得牌照作為研究重點,把改善營商環境及民生作為重點工作跟進。

張永春表示,由今年一月推出新的《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至十一月底,共接獲八十多宗申請,當中近半數已獲發牌照,由遞交申請至獲得營業牌照,平均需時七十七個工作日,其中某些個案僅需四十多個工作日。對比早前舊制度平均需時約一百七十個工作日,新制度發揮成效,令整體平均發牌時間縮減超過五成。

臨時牌照成效不彰

對於王世民提出是否有條件再放寬“臨時牌照”門檻,即場所在未竣工檢查前就可臨時營業;議員高天賜亦關注“臨時牌照”發揮不到作用的原因。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多年前曾推出過類似的“前置式臨時牌照制度”,在商戶願意作出聲明自行承擔公共和消防安全風險前提下,可在竣工檢查前臨時開業,但實施多年來,僅錄得二十多宗成功個案。經了解,業界一般認為有關臨時牌照制度有一定風險,寧願申請正式牌照,有關制度成效不彰,所以在今次修改行政法規時已取消“前置式臨時牌照制度”。

多位議員關注縮短發牌時間,當中議員林宇滔認為七十七個工作日的發牌時間長,如何壓縮時間及簡政放權;鄭安庭亦提出希望部門壓縮發牌時間;陳澤武認為申請發牌要求多建議放寬法例;崔世平亦希望政府優化批則;梁安琪以自己在商場租舖位兩年亦未能開業為例,希望政府通過新思維幫助中小微企;羅彩燕亦指有藥房搬舖需時十一個月,行政程序繁瑣。

開業需否先發牌照

張永春回應指出,政府曾就一站式發牌到其他地方取經,當中曾到杭州了解茶餐廳發牌程序,對方稱不發牌,但會監管消防、食安、安全等。反思本澳一般商舖有否需要發牌照,幾個部門一定要三司會審,“你做完之後到我、我做完再派畀佢,一個一個拖,呢個思維要唔要變?”但他強調一定要有監管衛生、消防、公共安全,透過預先許可明確要求,後續持續及嚴格稽查,“訂明標準、提明要求、加重處罰”。

時間方面,張永春稱,一般職能部門審批是二十八個工作天,但現時平均七十七個工作日,他解釋不是政府花時間審批而是裝修時間,故快則四十多個工作天,在行政審批時間方面,尤其今次新制度消防局加入後,對縮短審批時間非常有效。

亦有議員關注審批外僱申請的時間及政策,當中葉兆佳認為在申請與審批外僱,部門在並行作業之間不太協調,建議外僱數量能否寬進嚴出,若濫用可通過法律追究,相信企業亦不會因而犯法,希望優化流程以改善營商環境;羅彩燕認為外僱集中在六大博企,希望政府傾斜支援中小微企。

適度扶持外僱申請

勞工局聘用外僱廳廳長林秀香表示,特區政府對中小企一直採取扶持政策。為緩解中小企人資不足,在保障本地居民就業、勞動權益不受損及審批嚴謹性的前提下,勞工局適度扶持外僱申請,以穩定中小企業的經營和持續發展。

林秀香表示,至今年十月底,獲批外僱的企業有一萬四千八百一十一間,當中超過九成是中小企業。對於餐飲業較少本地居民願意入職、且需求較大的基層工種,勞工局會在人資上適度扶持。餐飲業場所裝修方面,由於場所的服務定位、經營種類不同,以及裝修期不同,預計開業時間會作為審批準則標準。今年一至十月,餐飲業首次提出聘用外僱輸入申請有一百二十八宗,總共批出一千一百九十四個聘用許可,非專業及專業輸入申請審批時間平均不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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