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單位疑是非法旅館交旅局處理
司警連救兩債仔拘四貴利
【本報消息】司警上月底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求助,稱其朋友被人禁錮在新口岸一住宅單位。司警派員到目標單位調查,在一房間內救出報案者的朋友,在另一房間再發現一名被禁錮的男子,並當場拘捕四名涉嫌放高利貸內地男子。四人供稱收取報酬負責看管兩名“債仔”。司警調查後將四人移送法辦,涉案單位疑是非法旅館,轉交旅遊局處理。
嫌犯供稱收酬看管
被捕四名內地“貴利佬”姓羅,四十六歲;姓徐,三十五歲;另兩人均姓戚,廿六歲和卅四歲,均報稱無業。四人供稱收取五百港元報酬,負責看守兩名“債仔”。司警將四人落案,控以為賭博之高利貸和禁錮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繼續調查四名嫌犯是否屬同一集團,以及緝捕其他在逃者歸案。
案情透露,上月二十九日上午約十一時二十分,司警接獲一名男子報稱,一名男友人因借高利貸後無力償還,遭人禁錮在新口岸某大廈一單位。司警派員前往調查,發現單位內有四間房。司警在其中一間房救出報案者的朋友,拘捕羅某和徐某。司警接着在另一間房發現另一名被禁錮的“債仔”,再拘捕兩名戚某。司警並在其中一名嫌犯身上搜出一名事主的證件。
一事主被禁錮逾日
經調查,首先被救出的“債仔”上月二十九日凌晨約三時在新口岸某賭場向羅某和徐某借五萬港元賭博,條件是先扣起三千港元利息,須賭百家樂。每次投注若贏再抽取百分之二十利息。同日清晨六時,事主將借款輸光,過程中合共被抽取了一萬四千港元利息。因無力即時還債被帶到上址禁錮了八小時。
另一名被救出“債仔”上月二十八日凌晨約三時半在新口岸某賭場向兩名戚某借五萬港元賭博,條件是先扣起五千港元利息,須賭百家樂,每次投注若贏再抽取百分之二十利息。同日上午七時半輸光借款,過程中共被抽取了八千港元利息。此“債仔”被禁錮上址卅一小時。其中一名事主趁機通知朋友報警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