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人員回澳獎勵接受申請
【本報消息】人才發展委員會訊:為吸引更多在外從事教研或行政工作的澳門居民回澳服務,進一步提高本澳高等教育的教學及科研素質,人才發展委員會與教育基金合辦二○二四年度“教研及行政人員回澳短期工作獎勵計劃”。“計劃”透過給予獎勵,以吸引更多在澳門以外地區從事教研工作或高等院校行政工作的本澳居民回澳短期工作,在為本澳院校作出貢獻的同時,增進其對澳門現況和未來發展的認識,提升其將來回澳服務的機會。
“計劃”申請期為九十日(二○二四年十一月廿二日至二○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
(1)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在緊接提交申請之日起計前十二個月,均於澳門以外地區居住;
(2)持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3)在提交申請之日前,具備“計劃”指定相關工作經驗最少連續一年;
(4)獲澳門高等院校承諾聘用其在校工作三至十二個月;
(5)回澳服務開始之日必須在本計劃接受申請之日(二○二四年十一月廿二日)至二○二五年六月內,且結束服務之日為二○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之前。
人才發展委員會專責小組將以擇優奬勵的原則對申請個案評審,獲奬勵人士可獲每月二萬澳門元的獎勵款項。有意申請人士,可在申請期間內的辦公時間,由申請人親身或由他人到澳門友誼大馬路1101-A政府(新口岸)辦公大樓四樓向委員會秘書處遞交申請文件。“計劃”詳情可瀏覽人才發展委員會網站( https://www.cdqq.gov.mo/zh-hant/highedupos-regulation2024)。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五 · 五一○八與朱小姐聯絡,或電郵至info@cdqq.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