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協原副主席朱從玖判無期
【中新社北京十九日電】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十九日,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浙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受賄案,對被告人朱從玖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朱從玖生於一九六五年三月,安徽肥西人,長期在金融系統任職。二○二三年五月,官方通報其被查;同年十一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貪婪無度”、“靠金融吃金融”等。
經審理查明,二○○二年至二○二二年,被告人朱從玖利用擔任上海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融資貸款、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一點○五億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從玖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朱從玖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上述判決。
“油老虎”被公訴
中國官方十九日通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開資料顯示,王宜林生於一九五六年九月,長期在能源領域工作。今年二月,官方宣佈其被查;七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其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