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批准新版核威懾政策
據中新社莫斯科消息:俄羅斯總統普京十九日簽署總統令,批准新版俄羅斯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該命令從簽署之日起生效。
擴核威懾對象範圍
據俄總統網站公佈的相關文件顯示,新版俄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的基本原則是,核武器是捍衛國家主權的最後手段。與此同時,由於新的軍事威脅和風險的出現,俄需要確認允許使用核武器的具體情況。
文件指出,俄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屬於防禦性質,旨在將核力量維持在確保核威懾的水平,並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能够威懾潛在敵方,防止其侵略俄和(或)其盟友,以及在發生軍事衝突情況下,能够防止軍事行動升級並按照俄和(或)其盟友可接受的條件使之停止。
新版俄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擴大了核威懾對象(國家和軍事聯盟)範圍,擴充了須以核手段消除的軍事威脅類型,規定任何軍事集團或聯盟中的國家對俄發起侵略,都將被視為該軍事集團或聯盟對俄侵略;任何無核國家在有核國家的參與或支持下對俄羅斯的侵略,將被視為對俄發動聯合攻擊。
列出使用核武情形
俄羅斯可在發生下列情況時考慮使用核武器作出回應:收到有關敵方發射彈道導彈攻擊俄和(或)其盟國領土的可靠信息;對俄和(或)其盟國本土、俄位於其境外的軍事人員和(或)設施使用核武器或其他類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對俄關鍵軍事或國家設施進行攻擊,並可能導致俄核力量反應行動中斷;使用常規武器侵略俄和(或)其盟國白俄羅斯,對其主權和(或)領土完整造成極度威脅;收到有關空天攻擊武器(戰略飛機、戰術飛機、巡航導彈、無人機、高超音速飛機和其他飛行器)大規模發射(升空)並越過俄邊界的可靠信息。
新版俄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規定,使用核武器的決定由國家元首作出。如有必要,俄總統可向其他國家和(或)國際組織軍事政治領導層通報俄準備使用核武器或已作出使用核武器的決定,以及使用核武器的事實。
俄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批准新版俄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首先要考慮將俄基本政策與當前局勢聯繫起來;其次,俄一直視核武器為一種威懾手段,使用核武器是迫不得已的措施,核威懾旨在確保潛在敵方明白侵略俄羅斯必然會遭到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