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漁期非法捕撈遭扣查
台“大進滿八八號”人船獲釋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國台辦發佈十五日消息:台灣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八號”因休漁期非法捕撈,福建海警依法登檢扣查涉事船隻和船員。洪姓船長今日繳清人民幣廿一萬餘元的罰款後,船長及“大進滿八八號”獲得釋放。
禁漁期內違規捕撈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日應詢表示,七月二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在禁漁期內使用違反最小網目尺寸的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台灣漁船“大進滿八八號”。該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違規進行作業,大陸海警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力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今日返回。
繳清廿一萬人民幣
跟進“大進滿八八號”漁船事件的前民意代表林炳坤今日表示,在繳清廿一萬餘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及完成手續後洪姓船長已登上“大進滿八八號”準備回航,預計十六日上午十時左右便可返抵澎湖。澎湖縣議長陳毓仁表示,感謝大陸國務院台辦的幫助,船長順利釋放。他也強調,兩岸現在的氛圍下,希望還是要有對話溝通的窗口,不然受害者都是百姓。
家屬曾往泉州探視
根據官方公告顯示,二○二四年七月二日,福建海警局在泉州近海依法查扣涉嫌非法捕撈的台灣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八號”以及五名船員。其中四名船員違法情節輕微,已於八月十三日安排返回台灣。涉事洪姓船長由於涉及刑事違法,需等待裁罰確定後才能獲釋。於八月十二日同意家屬赴泉州探視。
不存在“禁限水域”
調查期間,民進黨當局提出所謂“限制海域”說法,將“大進滿八八號”非法捕撈混淆為“越界”調查,藉機操作兩岸對立。大陸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則一再強調,廈金海域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大陸海警相關行動正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