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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6日
第A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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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公僕宣誓落實“愛國者治澳”

公僕宣誓落實“愛國者治澳”

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法》,政府計劃修改《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完善就職宣誓規定。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應當遵守的政治倫理,法案建議通過宣誓或簽署聲明以明確規範。

放眼全球,許多國家都對公務員宣誓都有相關規定和要求,可見公職人員宣誓以示對國家和社會負責,是國際慣例。特區政府計劃修改上述兩個法案,完善有關宣誓效忠制度,要求公職人員以法定形式公開莊嚴承諾,並承擔違誓法律後果,清晰劃出了從政者不可踰越的政治底線,有力落實和強化“愛國者治澳”。

公務員肩負居民的託付管治澳門,團結社會各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理所當然要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這是公務員制度應有之義,合情合理、天經地義。回看香港一九年“修例”風波,少數公務員以所謂“政治中立”、“言論自由”為擋箭牌混淆視聽,攻擊政府,違背職責,抵觸基本法。此舉嚴重衝擊國家安全和特區繁榮穩定、挑戰特區憲制秩序,甚而毒化本土社會政治風氣。

由是觀之,今次澳門特區修改法案,是依法辦事,正本清源,能促進公務員隊伍更好擔當“一國兩制”實踐重任。《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建議,若公務人員在任職期間違反誓詞,會被提起紀律程序及被撤職。當局應及早部署,做好前期安排,包括為所有公務員開展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教育培訓,保證公務員更好地擁護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區,強化公務員對自身身份的基本認知。

公職人員宣誓不僅是一種形式,更具有法律效力。倘法案將來通過並實施,特區政府須嚴格落實對公務員宣誓的要求,訂出清晰程序和機制,以便監察。各部門亦要時刻檢視公務員履職和法規執行情況,令宣誓效果得以彰顯,更好確保公務員遵守誓言、忠誠履職,促進“一國兩制”在澳門實踐行穩致遠。

夏 耘

2024-11-16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75102.html 1 (新聞小語)公僕宣誓落實“愛國者治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