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推電子證明服務
【本報消息】檢察院訊:為積極推進司法電子化服務,並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檢察院於二○二四年九月一日推出電子方式收發公務通訊文件及公佈電子告示及公示的電子服務,為進一步拓寬有關服務範圍,於今日起,檢察院推出電子證明服務,居民在線下申請取得相關證明且獲批准後,可選擇親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或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支付款項,隨後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帳戶獲取所需的電子證明,從而讓申請人可無需再次親臨檢察院領取證明,達致司法便民的目的。
在電子證明服務推出的首階段,檢察院發出的電子證明不包括刑事偵查卷宗所涉文件。
檢察院將繼續積極有序推進司法事務的電子化服務,以提升檢察院工作效率以及向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