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籲勿為“掙快錢”鋌而走險
十四歲學生助收騙款判勞教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香港一名十四歲男學生早前因協助騙徒收款被捕,十二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項控罪,被判入勞敎中心。
案件發生於去年十月,香港一名長者接獲騙徒來電,假冒其兒子指被警方拘捕,需要六萬港元保釋金。受騙者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將現金交予一名陌生男子,事後發現被騙,於是報警。
受騙者翌日再次收到來電,騙徒以同樣理由再索要四萬港元。警方採取行動,拘捕一名協助收款的十四歲男學生。
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起訴該男學生。他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罪名成立,被判入勞敎中心。
警方呼籲青少年切勿為“掙快錢”鋌而走險,不法分子會以報酬及不同藉口誘導青少年犯案,並重申任何人協助騙徒收取錢款,都要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