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人押運保安公司射擊活動
慶特區成立期間武器管控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經考慮慶祝澳門特區成立活動的莊嚴性及對社會的重要性,為確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將按《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規定,採取武器管控的特別措施。
批示提到,十二月一日至廿二日,中止澳門國際射擊中心所有射擊練習及比賽;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日,中止武器彈藥店及火器仿製品經營業務。
措施亦包括強制合資格持有火器人士,包括保安部門現職人員、刑警、司警局退休人員、從事押運的私人保安公司等,將火器及彈藥交予指定當局。
若用於自衛的火器,須於下月二日前親身交付,下月廿六日起取回;私人保安公司的火器則須於下月十七日交出,至下月廿一日取回。未在期限內交付,須承擔倘有的行政處罰及刑事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