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圈陋習必須正視
台灣第五十九屆金鐘獎頒獎典禮已經舉行,除了得獎名單備受矚目外,今屆其中一名得獎者、獲追頒“特別貢獻獎”的已故攝影師黃柏雄的故事更應受到大家的關心。
黃柏雄的遺孀上台代夫領獎時,促請所有影視業的資方要關注工作人員的安全:“所有的演員跟工作人員就像你們的孩子一樣,請好好照顧這些熱血的孩子們,請你提醒他們好好做好前置作業,不要邊拍邊改,到了現場改了又改,請督促他們,不只是科技的進步,思維也要跟着進步,請善用科技打造最良好的環境,請強制他們確實準備好了再開機。不是每個資方都願意對這些項目花錢的,所以懇請所有的演員、工作人員對於高危險卻沒有確實準備好的工作現場,不要再默默承受,請勇敢說不,請集體說不。”
黃柏雄於二○二二年三月參與炎亞綸主演的劇集《初擁》,在苗栗神仙谷七分醉瀑布拍攝時,與收音助理從廿五公尺高的岩石平台不慎墜落溪谷身亡。雖然法院對該宗工業意外裁定為過失致死,但從黃柏雄遺孀的話來看,應該是在拍攝時有人不斷在更改地點及流程,才導致意外發生。
在任何的拍攝製作中,臨時更換地點或拍攝方式的事常有,縱然事前曾實地視察過地點認為適合拍攝,但在實際拍攝時,卻可能因天雨及暴風等的情況令地點發生了變化,又或突然發現認為更理常的拍攝地點而作出臨時更改。臨時更改地點看似對拍攝流程影響不大,但其實可以暗藏危機,因為所有安全措施都是根據最初決定的地點而設計,哪怕新拍攝地點可能只是偏離半個山頭,但既然地點不同,安全設定亦需全面改動,惟不少的業者都不願浪費時間重新再準備一切,往往都是邊改邊拍,總以為幸運就在自己身旁,而意外就可能因此而發生。
演員或工作人員向導演說不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不僅會令對方留下壞印象,甚至可能影響未來的工作機會,但要是盲從指示換來傷殘或生命危險的話,適度說不還是很必須的。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