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昨細則性通過法案
物商業登記十二月電子化
【本報消息】立法會大會昨細則性通過《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該法案將於十二月一日生效。立法會三常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政府在法案生效後 ,將按照穩妥漸進原則,逐步實現物業登記、商業登記和公證服務電子化,包括不動產抵押登記、公司設立登記以及買賣和抵押公證書的申請等,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擴大服務範圍。
沿用現有平台
法案由立法會三常會負責細則性審議,黃顯輝在立法大會上簡介法案審議的主要內容。一、由於登記和公證行為與居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因此在這些領域大力推行電子化是必要且可行的。二、法案建議不新設專門的電子平台,而是視乎實際情況,利用現有的一戶通或商社通平台提供電子服務。
三、物業登記及公證服務電子化服務方面,首階段將推出以下服務:取消不動產抵押登記的全程電子化、 取得登記的申請電子化和抵押登記的申請電子化服務;商業登記領域 ,打算推出公司設立登記的全程電子化服務;公證服務領域 ,打算推出申請訂立買賣公證書及申請訂立抵押公證書的電子化服務。法務局會總結經驗和持續完善服務 ,其後推出更多的電子化服務。
簡化認定簽名
四、簡化兩方面公證認定簽名。其一如有關行為在電子平台按預設格式作出,並以電子身份識別工具證實其身份,可免除法律要求的認定簽名。其二,如法律要求對有關文件的簽名對照認定、當場認定或者作出特別註明的認定,公共部門前台工作人員具職權作出有關認定,減輕居民前往公證部門認定簽名的負擔。
五、資料互聯方面。建議加強部門間的資料互聯,依法履行職責和彌補程序上的缺陷,從而便利居民,金融機構也可透過互聯網取得必要資料,以預防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六、賦權登記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一定範圍內作出物業或商業登記的行為,並經討論後,對賦權人員的條件及作出登記行為範圍作調整,以兼顧人員的工作經驗、能力以及登記工作嚴謹性的要求。七、委員會還對電子化服務的安全、透過視像會議作出公證行為、依職權宣告商業名稱失效等事項討論,已在意見書中反映相關討論情況。
法案允許透過視像會議作出公證行為。議員林宇滔認為,引入遠程視像會議有必要,但面對日新月異的AI和模擬技術,必須在便民和保障安全之間找到平衡。立法會小組會討論法案期間,曾就法案公開諮詢一個月,林宇滔希望政府日後制定法案時,應加強對公眾及專業人士的諮詢,讓公眾有機會提前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