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綜合體周日禁飛無人機
【本報消息】民航局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於特區政府活動期間實施無人機禁飛,確保活動能順利及安全進行。
民航局根據第四十三/二○二一號行政命令核准之《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六十六條規定,於本月十三日(全日時段),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五百米範圍內禁飛無人機,確保活動順利及安全進行。除民航局批准由官方進行的無人機活動外,任何人士不得在上述禁飛期和地點放飛無人機。
違法者可被民航局科處二千至二萬澳門元罰款。
上述禁飛通告已於今年九月廿六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卅九期,第二組,副刊內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