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社工委員會法規11月生效
委員會主席改社工局長擔任
【本報消息】社工局訊:社會工作委員會二○二四年度第三次全體會議昨日舉行。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委員會主席歐陽瑜主持。會議完成審議一個社會服務界別法人確認申請,以及一個社會服務界別法人的確認續期申請。
歐陽瑜表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行政法規修改,有關法規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委員會主席將改為社會工作局長擔任,不再設副主席;其餘委員組成、委員會的職能、運作方式等沒有任何改變,她並就各委員及代表機構對特區政府、委員會及社工局各項工作的長期支持表示感謝,期望委員繼續發揮溝通橋樑作用,為社會服務建言獻策,共同推動社會服務發展。
會上,兩名社服團體代表介紹本年第四季將舉辦的社會工作專業主題活動,包括專業研討會、新書發佈會等,鼓勵社服業界積極參與。
出席會議包括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席、社工局長韓衛,勞工局長黃志雄,社工局副局長許華寶,教青局代副局長蔡敏芝,檢察院廳長卓倩芝,法務局廳長陳志揚,市政署廳長高佩珊,衛生局廳長謝師輝,社保基金廳長楊婉麗,多個團體負責人或代表,個人委員葉志靈、高子健、嚴家威、劉穎璿,以及相關部門主管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