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檢院訴猥褻少女的士司機
【本報訊】據環球網二十二日消息: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檢察院監督立案的一宗出租車司機涉嫌猥褻女乘客案,由公安機關移送該院審查起訴。
九月的一個凌晨,十六歲女孩樂樂(化名)向公安機關報案,稱當日凌晨二時下班後,她通過打車軟件叫了一輛出租車,途中卻遭遇出租車司機的強制猥褻。樂樂稱,上車後司機便將車門鎖上,並主動與其搭訕,還將手搭在她的腿上。樂樂雖然進行了反抗,但夜深人靜,加之恐懼害怕無法逃脫。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司機在行駛途中對樂樂產生非分之想,二十多分鐘的車程多次實施摟抱、親吻樂樂等猥褻行為。該司機到案後,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公安機關受理後,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未予刑事立案。該院在工作中發現該線索,經審查後認為,樂樂作為未成年人,在出租車這一封閉空間內無法逃脫,司機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眾或在公眾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該院向公安機關送達《監督立案書》,要求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
目前,案件已經移送該院進一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