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騙制騙不可取
電信詐騙令人深惡痛絕,莫不欲除之而後快,但大家反詐也不能抵觸法律紅線,以免付出不必要的代價,甚至妨礙執法部門打擊罪行。
雲南昭通彝良縣兩名男子在聊天軟件群裡發現有人發佈高薪聘人出國就職信息,即使識破是詐騙陷阱,卻想跟對方“玩一玩”,最終成功反向套路境外電詐分子,騙得一千八百餘元“出國路費”。他們其後被警方發現有涉詐嫌疑,經查後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並收繳違法所得。警方提醒,雖然兩人詐騙的是不懷好意的電詐分子,但從本質上說他們的行為依然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行為。
電詐害人不淺,上述兩名男子“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反向詐騙”雖說涉款不高,但已令不少人直呼大快人心,因此紛紛替他們受罰抱不平,提出“教訓電詐分子何錯之有”的質問。正如警方所說,即使受騙對象是電詐分子,該兩名男子的所作所為仍屬詐騙行為,遭到處罰自然就不意外。如此“反詐”之舉確實不可取,當事人鬥不過電詐分子,恐要淪為受害者;騙倒電詐分子則要付出受罰代價,更可能讓電詐集團提高警覺,增加執法部門打擊罪惡難度。反詐的目的是避免有人受害,大家發現電詐行為,應當即時舉報,協助相關部門及時採取行動,以防有人不慎上當,勿讓電詐騙子得逞。
賓 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