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退之後
早在二○一三年有關延遲退休的話題就開始在內地流傳。一直以來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儘管民間流傳過多個延退版本,然而,官方版延退政策始終懸而未決。直到不久前,國家有關延遲退休政策終於落地,延續七十年的現行法定退休年齡即將告終。
延退政策公佈後,儘管引起了較高的社會關注度,反應則顯得較為平靜。因為該項政策已經在社會預熱良久,況且具體政策內容較為溫和。新公佈的法定退休年齡由現在的男職工六十歲延遲到六十三歲,女職工五十歲與五十五歲分別延遲到五十五歲與五十八歲。並非先前民間流傳的男女統一延遲至六十五歲。而發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普遍達到六十五歲;有些國家甚至更高,例如,冰島、挪威、以色列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六十七歲;英國、德國、荷蘭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六十六歲。而且,延退不是一步到位,採取的是漸進式、小幅度逐步推進。自二○二五年起,在十五年間,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原法定退休年齡五十周歲的女職工,每二個月延遲一個月。同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從二○三○年由十五年逐步提高到二十年,每年提高六個月。由此可見新政策定能獲得社會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退休年齡是統一延遲了,而在退休保障方面卻未能統一。雖然目前內地社保持卡人數達十三點八億,覆蓋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口,建成了世界規模最大的養老保險體系。但是,在現行社保體系中,城鎮居民與鄉村居民存在較大差別,而城鎮居民中不同身份人員退休保障待遇相差較大,體制內與體制外人員的退休待遇同樣存在較大差別,甚至出現一些退休人員收入水平高於在職人員收入水平的現象。因此,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養老保障,乃至實現統一的國民退休待遇,仍然任重道遠。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