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對進口電動車出台新規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安卡拉二十日消息:土耳其政府二十日發佈公報,宣佈對進口電動、混合動力乘用車採取新規定,將於三十天內生效。
公報顯示,土耳其貿易部進一步擴大對進口電動車(包括混合動力乘用車和充電乘用車)的相關限制。
根據新規定,土耳其進口商必須在國內七個不同地區設立至少二十個用於進口車輛售後組裝、維護和修理的授權服務站,方可獲准進口電動車。
此前加徵高額關稅
土耳其此前已經對進口電動車加徵高額關稅。
據《第一財經》七月二十二日報道,二○二三年三月,土耳其宣佈對從中國進口的電動車額外徵收百分之四十的附加關稅,使關稅總額提高至百分之五十。二○二四年六月,土耳其又宣佈將該政策從電動車擴大到所有中國進口汽車(含汽車配件),關稅不足七千美元的則按照七千美元標準收取,從今年七月八日起實施。
但不到一個月之後,土耳其政府《官方公報》又在七月初公佈了《關於修改對進口產品徵收附加關稅的決定》的總統令,規定對投資鼓勵政策範圍內的汽車進口不徵收額外稅費,並立即生效。根據規定,在土耳其投資設廠的汽車廠商將享受投資鼓勵政策,無須繳納此前規定的百分之四十額外關稅,而只需繳納百分之十的關稅。
冀發展電動車產業
復旦大學中東研究中心研究員鄒志強表示,土耳其希望通過關稅來撬動中國企業到土耳其展開投資,推動本國新能源汽車製造業的發展,並推動以土耳其為基地向歐盟等周邊地區出口。此外,土耳其本土電動車競爭力較弱,體現在價格較高,滲透率較低,所以從土耳其的角度來看,希望有外來投資,迅速地擴大國內電動車的佈局和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