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全社會有責
一名女童前日乘坐巴士期間遭人性侵,案件通過事主回校向老師哭訴揭發,校方通報司警跟進調查得以迅速偵破。除了通過法律手段嚴懲對兒童的性犯罪,還應通過家庭和學校的預防教育,加強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未然。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近日公佈今年上半年澳門罪案統計數字,當中“對兒童的性侵犯”有十三宗,比去年同期的十八宗少,比一九年同期的五宗則明顯增加,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兒童面對性侵害時,可能因年幼、害怕、無法理解等原因,很難開口求助或反抗,亦可能擔心告知他人會被懲罰、嘲笑,甚至認為是羞恥或自己做錯事而不願說出。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是全社會的責任,必須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的成長環境。
家長作為兒童成長中最主要的保護者,應恆常與子女溝通,耐心聆聽並鼓勵子女遇到問題及時傾訴,在日常生活中抓緊時機,利用書本、新聞報道等,主動與子女探討身體自主權、性、性侵犯等議題,灌輸正確的性知識和價值觀。同時應密切關注孩子的身心變化,發現並處理潛在的性侵風險,為子女提供及時保護。
學校是學生第二個家,今次案件的事主勇於向老師求助值得肯定。學校與家長同樣肩負教育的責任,學校應開展全面的性教育課程,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己的身體和性侵害的概念,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性侵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同時應建設健全預防性侵害的工作制度,包括教職員工背景審查、校園安全巡查、心理輔導等,令老師、輔導員等學校人員成為學生值得信任的對象。
今次事主勇於舉報以及校方即時通報警方,亦彰顯學校安全聯絡網絡機制的重要性,以及警校之間合作的成效。政府相關部門應繼續加強入校宣傳,讓青少年從小建立正確安全觀,明白遇到罪案勇於舉報的重要性。目擊者應履行公民責任,提供協助並向警方提供資料,讓警方盡快將疑人繩之以法。政府相關部門應適時檢討保護兒童政策。通過各方合力,讓未成年人得到適切的保護及支援。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