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處是舞台
有一段時期,藝術也好,設計也好,非常強調不管是藝術家還是設計師,都要留意“五感”與作品的關係。“五感”其實也沒那麼複雜喇,無非是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上有甚麼體會。例如說,“看展覽”這個行為本身,其實並不是單純的視覺行為,除非像今天你看的是“虛擬畫展”,否則策展者不可能只策劃單一觀感的展覽。即使你不去“設計”,人活着,身處一個空間之中,就無法阻止所有感覺同時運作。即使我只是“看畫展”,但事實上作為觀眾,我不可能停止我的其他“四感”同時在運作和吸收。我不能因為正在看就不聽、不嗅、不感覺空氣的流動,甚至不感覺到舌根的口渴。所以唯一的分別,只在於(視覺)策展人對於其他“四覺”是否有明確的意識和覺察。
身體從未放棄任何體會和吸收的可能性。所以很多時候,甚麼展覽放在甚麼樣的展場,或是怎樣的演出在哪個場地、甚麼時分上演?當然會絕對性地影響觀賞過程中實際五感的基調。有時細微如展館腳下是水泥地抑或鋪地氈,那麼細微的資訊,卻大有可能在經過十年後,仍然殘留在你身體記憶中某個平日難以察覺的角落。
因此有時看展覽,我常常會有“這樣的作品怎麼放在這個場地啊?”的疑問。場地的個性有時會相反造成對作品的干擾,有些卻令你覺得那麼平平無奇的展品原來放進特定性格的場所,才會讓作品本身真正“被看到”。至於戲劇、音樂、電影、其他類型的藝術,大多同理。
這一兩年來,我選擇看表演、展覽的優先順序,一時間竟然變成了以場所為優先。“這個場地演這種東西?”越是異想天開越是想要親身到一下。忽然我非常懷念從前在黑沙泳池底看的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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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