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撤柯P無保釋放裁決
【中新社台北四日電】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被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檢方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任市長期間暴增到百分之八百四十,外界質疑官員護航業者。台北地檢署近期偵辦該案時,認為柯文哲和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
台北地檢署近日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等人,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時遭檢方當庭逮捕。檢察官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檢方對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闡釋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後提起抗告。
北院裁定不妥適
台灣高等法院今日表示,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對話記錄、扣案隨身物品記載內容,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況,柯是否對該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必要查明。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台北地方法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就認定檢方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因此撤銷原裁定。
北院再開羈押庭
彭振聲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也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日表示,彭振聲因抗告狀未經本人蓋章、簽名、按指印,通知本人補正後另行裁定。
台北地院今天晚間表示,已定本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庭,先行處理程序事項,包括檢方抗告書新增的卷證資料、此部分卷證資料呈現方式及閱卷事項等,待程序處理完畢,將正式召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