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信法十年懷胎之謎
最近電信業六級地震,數碼通宣佈撤出澳門巿場,縱使近年該企趨低調,業內亦有傳聞,但今突然離場,除可能受牌照期限約束,亦可能是對本澳電信業巿場仍有憧憬,希望藉匯流牌照出台,藉新的遊戲規則重新出發,只是最終未能如願。
營運成本高一直是電信營運商共同遇到的問題。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即使營運商願意壓低利潤融入巿場,例如推震撼優惠價吸引客戶,但往往因受制舊有條款、落後法規,難以大展拳腳,意志消磨。
為促進良性競爭,政府當局早就修訂一系列電信法律法規,包括擬定《新電信法》、《特許合同》,以及推出匯流牌照制度等,但至今未有最新進展。早在一三年政府已提出電信牌照會朝“匯流”等方向考慮。如今十年已過,十劃曾有一撇,但後續如何不得而知。工作拖泥帶水,令人費解,既難穩住營運商的經營信心,也難釋公眾疑慮。近年政府多透過續約來處理牌照到期的問題,而非透過開標引入新競爭者。雖說澳門市場細,現有營運商數量或已足夠滿足市場需求,有意加入者或不多,但不代表續期問題得過且過,欠缺競爭必然會窒礙電信業的整體發展。
澳門流動電訊商“四變三”,縱使“留下來的人”背景實力雄厚,且擁有相關的客戶量及業務。不過,從數碼通善後看出,是否只要做好交接,有營運者願意“接手”客戶,就可隨時退場?無辜的客戶被逼“轉台”,既要重新適應新公司的合約條款,原本享有的優惠也可能因此消失,到頭來亦是苦了用家。
過去已有不少聲音批評電信業存在着不公平競爭,各營運商不在同一起跑線,“強者越強”格局益發凸顯,其他人狹縫中生存,有些似無心戀戰。電信營運商敗走,亦為行業再次敲響警鐘。未來會否再有營運商退場,可能言之尚早,但若繼續按照現有模式運作,地震遲早升級。
當局必須全力解決行業癥結,完善制度,以有形之手營造公平競爭。否則只是空談,與未開放的電信市場沒有分別,無助行業健康發展。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