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最後一天收齊聲明書均符法律規定
四百選委完成就任宣誓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就職宣誓法》規定,所有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須於接受職務時以簽署聲明方式宣誓,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就此製作了載有法定誓詞的《二〇二四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就任宣誓聲明書》,供選委會委員領取簽署並於八月十九至廿四日期間親自交回聲明書,以履行法定的就任宣誓要求。至昨日最後一天,管委會收回全數四百份經簽署的就任宣誓聲明書,所有就任宣誓聲明書均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圓滿完成這項因應法律規定而首次開展的重要程序。
管委會表示,選委會委員遞交聲明書的整體情況良好,過程暢順,感謝所有選委會委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令選委會委員就任宣誓此項深具意義的法定程序順利完成。
周四起提名候選人
至此,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共一百二十人,第二界別中的文化界廿六人、教育界廿九人、專業界四十三人、體育界十七人,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五十九人、社會服務界五十人、宗教界六人以及第四界別中的立法會議員代表廿二人、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十二人、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十四人、市政機構成員代表兩人,共四百名委員均已正式宣誓就任。
選委會委員將於本月廿九日至九月十二日的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內行使其提名權,以及於十月十三日行使投票權,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候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