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津貼一併申請免遺漏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袁凱清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合資格申請結婚津貼或出生津貼的人士,須在結婚日或子女出生日起計六十天內提出申請,現在透過“一件事”的操作,讓其在申請結婚登記又或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一併提交津貼申請,從而避免遺漏或逾期申請的出現。
無須提交證明
袁凱清昨在“結婚一件事”、“出生一件事”發佈會上介紹,當啟動“一件事”操作時,系統會自動檢測申請人是否符合結婚或出生津貼的申請資格,無須自行查核。倘符合資格,當前置登記部分完成後即可接續處理社保的申請,且資料已互聯互通,無須申請人再提交證明文件。
她稱,值得一提的是,結婚津貼和出生津貼會在結婚登記或子女出生登記完成後才會啟動審批程序,申請人亦可透過“一戶通”查詢和了解審批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