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捕撈遭福建海警查扣
台漁船四人獲釋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香港中通社十三日消息:台灣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七月二日因在休漁期間非法捕撈,福建海警依法登檢扣押涉事船隻和船員。台灣丁姓船員與三名印尼籍漁工八月十三日獲准釋放,洪姓船長及船隻需進一步走法律程序。
一人仍在調查
根據官方公告顯示,二○二四年七月二日,福建海警局位泉州近海依法登檢查扣一艘涉嫌非法捕撈的台灣省籍漁船,船上船員五名,載有漁獲物一千三百三十五公斤。福建海警局以該船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立案偵辦,經前期調查取證,丁某等四名船員違法情節輕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於八月十三日安排返回台灣,另一名涉案人員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日前,“大進滿八十八號”船長以及船員獲准探視,台灣澎湖海峽兩岸交流協會前任理事長林炳坤、船東以及船員家屬等一行人,十二日抵達泉州探視,並與福建省台灣事務辦公室座談。
船長涉刑事案
雙方溝通交流並探望扣留涉事船長及船員。丁姓台籍船員與三名印尼籍漁工違法情節輕微可放行,並於十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安排返台。其中,洪姓船長牽涉到刑事案件,需等待裁罰確定後才能獲釋。
十三日在國務院台辦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七月二日大陸海警在泉州近海查扣一艘涉嫌非法捕撈的台灣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八月十三日除洪姓船長外其他四名船員均已返台。對此有何評論?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十三日介紹,台灣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四名違法情節輕微的人員,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於十三日安排返回;對於一名涉嫌非法捕撈的人員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朱鳳蓮強調,大陸有關方面高度重視保護漁業資源和維護相關海域正常秩序。海警依法執法,同時保障相關船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