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禁用通訊攝錄設備
票站勿講電話覆訊息打卡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今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舉行。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呼籲,投票人須按照選管會第1/CAECE/2024號指引規範,今日切勿在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等具通訊和攝錄功能的設備,以及遵守投票保密的規定。在積極行使投票權的同時,避免不慎作出違法違規行為。
剔或叉號都作廢
宋敏莉提醒,投票人在各票站開放期間只需帶同實體身份證就可到所屬票站投票。建議投票人透過選管會發出的投票通知書、行政長官選舉網頁( www.ece.gov.mo)或“一戶通”,再次確認自己所屬的投票地點(附表)。又建議投票前重溫選管會發出的選舉指引內容及“如何投票短片”,充分了解正確填劃選票的方式及投票注意事項。今次選舉,投票人須用劃票間內的專用筆,在選票上以“▄”標示填劃所選投候選人姓名左邊對應的方格。不使用專用筆,或以其他符號例如“√”、“X”或“+”等劃票,又或選票出現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又或填劃的候選人數目超過所屬界別或界別分組的應選數目,均視作廢票。投票人如有需要,可到投票地點的輔助中心尋求協助。
投票意向自己知
競選活動期已於前(九)日午夜十二時結束。宋敏莉表示,留意到各界別在競選宣傳期內均有開展宣傳活動,至今未有發現違規情況。選委會提醒,選舉前的昨日、今日的選舉日兩天任何人都不可再以任何方式作出競選宣傳,否則會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指引,除非事先獲得選管會批准,任何人在投票站內禁止使用流動電話和其他具有通訊、攝錄功能的設備,並禁止攝錄選票影像,違反者會構成加重違令罪。投票人不得在投票站內或其一百公尺範圍內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違法者科最高二十日罰金。在投票站內或其一百公尺範圍內以脅迫或任何手段,或利用本身對投票人的權勢,使其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者,處最高六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