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頒獎禮的公平性
今年久違地到現場參觀澳廣視至愛新聽力頒獎典禮,依然氣氛熱鬧,有聲有色,澳廣視應記一功。許多新生代音樂人作品都有水準,而且都很年輕,我的年齡應該算得獎者中最大的,下年澳廣視可頒一個“樂壇人瑞獎”給我。
頒獎禮結束後與朋友討論賽果,友人問覺得賽果公平與否,我回答沒一個頒獎禮是百分百公平,流行音樂的獎項極難判斷高低,有時端乎觀點與角度。有些作品製作精良且具創意,但聽眾不喜歡,而另一些作品廣受歡迎卻了無新意,那我們該如何判斷誰高誰低?專家,還是聽衆的意見?如果以專家的口味為準,又該是哪些專家?要知不同地域、不同世代的評判,意見已可以大不一樣。
譬如台灣的金鐘獎,就不時被批評曲高和寡,我在YouTube上就看到台灣人留言,說得獎的歌曲聽也沒聽過,那香港的頒獎禮又如何?事實上也不公平。某頒獎禮現買現賣,許多獎項付錢就能買到(這是事實,行內人都知),另一個頒獎禮以DJ播放率為準,那也只是表面上公平,因為跟DJ關係好的藝人或公司更易得獎;甚麼好聲音之類別提了,要多少個評判轉身,都明碼實價,大家有留意娛樂新聞都知道。
那麼其他藝術,譬如電影頒獎禮又如何?翻查一下資料,原來永遠的偶像劉德華曾提名過十三次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一共獲獎三次。而出了名演技精湛的吳鎮宇,到現時為止一次最佳男主角也未得到過,但說那是造馬嗎?又不見得,只是香港電影金像獎都是業內人士投票,只要是人,就一定有偏見;只要是人,就一定有私心。我喜歡的人、幫過我一把的人、給過工作機會的人,我自然也傾向投他一票,所以文化藝術類比賽,又怎會有百分百公平呢?要公平的話,看體育比賽吧,現在打開電視就有巴黎奧運看了。
李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