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遊艇碼頭列外貿海上口岸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海事及水務局通告,指定路環遊艇碼頭出入境事務站為可進行對外貿易活動的海上口岸,自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另一海事及水務局通告指定下列臨時性對外貿易海上口岸、用途及有效期:(一)新城A區混凝土攪拌場臨時海上設施,用於散裝建築材料卸載活動,有效期至二○二五年五月十三日;(二)路環聯生工業村G2地段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三)嘉樂庇總督大橋下部結構維修工程(二○二三)——設計連施工附近海面,用於嘉樂庇總督大橋下部結構維修工程(二○二三)——設計連施工,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四)路環西側防洪(潮)排撈項目——圍堤及涉水代建工程附近海面,用於路環西側防洪(潮)排撈項目——圍堤及涉水代建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五)友誼大橋主橋橋墩及樁帽維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第二期附近海面,用於友誼大橋主橋橋墩及樁帽維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第二期,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此通告於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獲許可開展有關活動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