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員與歌手糧期大不同
炎明熹與TVB的合約風波已拉扯了一段時間,近日有傳媒爆出部分續約條件,分別要求準時出糧及爭取工作自主權。雖然不知這條件真確與否,但無可否認的是消息頗令人嘩然。因為準時出糧是任何一位老闆的基本責任,若然連出糧準時都是續約條件之一的話,是不是暗示TVB不會準時出糧?也正因此才令人嘩然。
先且站在炎明熹的立場,如眾所周知她早前連掃兩個物業,又搬進了將軍澳千萬豪宅,所以她才會有金錢的壓力,畢竟要準時供樓,是以她提出準時出糧也很應該。
至於爭取工作自主,可以說是任何歌手藝人都經歷過的事,畢竟年輕人都有自已的想法,不想做些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唱些自己不喜歡的歌,甚至歌路及個人形象都希望可以自主,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至於在TVB方面,拖糧這回事自然不會發生,只是藝員與歌手的出糧模式大不同。如果只是藝員的話,底薪及騷錢幾乎可以百分百準時過戶,只因為全都是在TVB的控制範圍以內。惟歌手的性質卻不一樣,因為在商演過後,主辦單位才會將酬勞一次過付清,而當中極可能因諸多事項稍遭拖延,當TVB會計部收到金錢後會扣除一些項目的費用後,才將分成轉入歌手的戶口。整個過程需要一段時間,比起藝員騷錢所需時間更長。
從另一角度看,TVB絕對不會拖欠藝人或歌手的酬薪,畢竟都是老牌公司,最為愛惜名聲,怎可能會讓有損聲譽的事發生呢?至於工作上的自主,不是說TVB要一直緊握控制權,而是年輕人始終經驗不足,有時未必能知道自己的決定是對是錯,而擁有多年管理經驗的TVB正好可以代為把關,省卻歌手犯錯或被騙的可能。
不管這場續約風波最終結果如何,可以肯定的是炎明熹與TVB之間的關係已回不到從前。要是雙方繼續對峙的話,只會拖到合約期完結都解決不了,所以雙方目前最需要的還是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各自訴說因由與觀點。
不然的話TVB就會失去一頭生金蛋的鵝,甚至變相將炎明熹拱手讓人。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