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上接B3版)
(廿一)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鈎。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廿二)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
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廿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佔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健全保障耕地用於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於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佔補平衡機制。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開展各類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制定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後續期政策。
七、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廿四)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擴大自主開放,有序擴大我國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深化援外體制機制改革,實現全鏈條管理。
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產品。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建立同國際通行規則銜接的合規機制,優化開放合作環境。
(廿五)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打造貿易強國制度支撐和政策支持體系,加快內外貿一體化改革,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營造有利於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設全球集散分撥中心,支持各類主體有序佈局海外流通設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國際物流樞紐中心和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健全貿易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出口管制體系和貿易救濟制度。
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鼓勵專業服務機構提升國際化服務能力。加快推進離岸貿易發展,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
(廿六)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落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措施,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深化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改革,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支持參與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協作。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完善促進和保障對外投資體制機制,健全對外投資管理服務體系,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
(廿七)優化區域開放佈局。鞏固東部沿海地區開放先導地位,提高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開放水平,加快形成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全面開放格局。發揮沿海、沿邊、沿江和交通幹線等優勢,優化區域開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態多樣的開放高地。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鼓勵首創性、集成式探索。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
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廿八)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繼續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加強綠色發展、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能源、稅收、金融、減災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平台建設。完善陸海天網一體化佈局,構建“一帶一路”立體互聯互通網絡。統籌推進重大標誌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
八、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
(廿九)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制,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監督。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豐富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聯繫服務群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三十)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繫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
完善協商民主體系,豐富協商方式,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台,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健全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反饋機制。
(卅一)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卅二)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健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制度。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機制。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完善港澳台和僑務工作機制。
九、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卅三)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制度體系,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統籌立改廢釋纂,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提高立法質量。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健全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法規銜接協調機制。建設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信息平台。
(卅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完善覆蓋全國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完善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政府立法審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裁決制度。完善垂直管理體制和地方分級管理體制,健全垂直管理機構和地方協作配合機制。穩妥推進人口小縣機構優化。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優化事業單位結構佈局,強化公益性。
(卅五)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健全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國家執行體制,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完善執法司法救濟保護制度,完善國家賠償制度。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規範專門法院設置。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推進地方公安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改革,繼續推進民航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管理體制改革。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
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卅六)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律師制度、公證體制、仲裁製度、調解制度、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改進法治宣傳教育,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制定專門矯治教育規定。
(卅七)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和法治實施體系,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選擇適用域外法等司法審判制度。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十、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必須增強文化自信,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適應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培育形成規模宏大的優秀文化人才隊伍,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卅八)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全黨、教育人民、指導實踐工作體系,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創新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實施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構建適應全媒體生產傳播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推進主流媒體系統性變革。完善輿論引導機制和輿情應對協同機制。
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度機制。改進創新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機制。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優化英模人物宣傳學習機制,創新愛國主義教育和各類群眾性主題活動組織機制,推動全社會崇尚英雄、緬懷先烈、爭做先鋒。構建中華傳統美德傳承體系,健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體制機制,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歷史虛無主義。形成網上思想道德教育分眾化、精準化實施機制。建立健全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協同治理機制,完善“掃黃打非”長效機制。
(卅九)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完善文藝院團建設發展機制。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健全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完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十)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
(四十一)構建更有效力的國際傳播體系。推進國際傳播格局重構,深化主流媒體國際傳播機制改革創新,加快構建多渠道、立體式對外傳播格局。加快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全面提升國際傳播效能。建設全球文明倡議踐行機制。推動走出去、請進來管理便利化,擴大國際人文交流合作。
十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
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必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四十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
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
(四十三)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着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
(四十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健全全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擴大年金制度覆蓋範圍,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
加快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四十五)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公共衞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佈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衞生服務。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引導規範民營醫院發展。創新醫療衞生監管手段。健全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發展機制,完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
(四十六)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以應對老齡化、少子化為重點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兒童醫療公共服務水平,加大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把握人口流動客觀規律,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促進城鄉、區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動。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發展銀發經濟,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促進醫養結合。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十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必須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
(四十七)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體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考核監督制度。完善國家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四十八)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建設。完善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機制,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全面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建設多元化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機制。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四十九)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優化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完善綠色稅制。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健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機制。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健全碳市場交易制度、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制度,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十三、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必須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切實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五十)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構建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
(五十一)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應急指揮機制,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
(五十二)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願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台功能,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製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五十三)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建立健全周邊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深化安全領域國際執法合作,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權益。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健全維護海洋權益機制。完善參與全球安全治理機制。
十四、持續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深入實施改革強軍戰略,為如期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十四)完善人民軍隊領導管理體制機制。健全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制度機制,深入推進政治建軍。優化軍委機關部門職能配置,健全戰建備統籌推進機制,完善重大決策諮詢評估機制,深化戰略管理創新,完善軍事治理體系。健全依法治軍工作機制。完善作戰戰備、軍事人力資源等領域配套政策制度。深化軍隊院校改革,推動院校內涵式發展。實施軍隊企事業單位調整改革。
(五十五)深化聯合作戰體系改革。完善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職能,健全重大安全領域指揮功能,建立同中央和國家機關協調運行機制。優化戰區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編成,完善任務部隊聯合作戰指揮編組模式。加強網絡信息體系建設運用統籌。構建新型軍兵種結構佈局,加快發展戰略威懾力量,大力發展新域新質作戰力量,統籌加強傳統作戰力量建設。優化武警部隊力量編成。
(五十六)深化跨軍地改革。健全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建設工作機制,完善涉軍決策議事協調體制機制。健全國防建設軍事需求提報和軍地對接機制,完善國防動員體系。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優化國防科技工業佈局,改進武器裝備採購制度,建立軍品設計回報機制,構建武器裝備現代化管理體系。完善軍地標準化工作統籌機制。加強航天、軍貿等領域建設和管理統籌。優化邊海防領導管理體制機制,完善黨政軍警民合力治邊機制。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雙擁工作機制。
十五、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
黨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保持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的高度自覺,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不斷推進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五十七)堅持黨中央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黨中央領導改革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各級黨委(黨組)負責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謀劃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鼓勵結合實際開拓創新,創造可複製、可推廣的新鮮經驗。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改革設計中來。圍繞解決突出矛盾設置改革議題,優化重點改革方案生成機制,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勵和輿論引導機制,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五十八)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以調動全黨抓改革、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着力點,完善黨的建設制度機制。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幹長效機制。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於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幹部,着力解決幹部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問題。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健全有效防範和糾治政績觀偏差工作機制。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幹部開拓進取、幹事創業。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加大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力度。健全常態化培訓特別是基本培訓機制,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幹部現代化建設能力。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任期制,健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制度。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完善黨員教育管理、作用發揮機制。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
(五十九)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機制。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持續精簡規範會議文件和各類創建示範、評比達標、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提高調研質量,下大氣力解決過頻過繁問題。制定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建立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發揮黨的紀律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
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着力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健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嚴肅查處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加強誣告行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健全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優化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機構職能,完善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推進向中管企業全面派駐紀檢監察組。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修改監察法,出台反跨境腐敗法。
(六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對黨中央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全黨必須求真務實抓落實、敢作善為抓落實,堅持上下協同、條塊結合,科學制定改革任務書、時間表、優先序,明確各項改革實施主體和責任,把重大改革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內容,以實績實效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檢驗改革。
中國式現代化是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對外工作必須堅定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踐行全人類共同價值,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機制改革,參與引領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凝心聚力、奮發進取,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