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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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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據新華社北京廿一日電】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作出的戰略部署,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研究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開放是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劃時代的,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是劃時代的,開啟了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新征程,開創了我國改革開放全新局面。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以偉大的歷史主動、巨大的政治勇氣、強烈的責任擔當,衝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敢於突進深水區,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實現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圍到系統集成、全面深化的轉變,各領域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總體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實現到黨成立一百周年時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顯成效的目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黨的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動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中國式現代化是在改革開放中不斷推進的,也必將在改革開放中開闢廣闊前景。面對紛繁複雜的國際國內形勢,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面對人民群眾新期待,必須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這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必然要求,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必然要求,是應對重大風險挑戰、推動黨和國家事業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贏得戰略主動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建設更加堅強有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黨必須自覺把改革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推動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三)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

——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

——聚焦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體制機制,推動文化繁榮,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完善收入分配和就業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聚焦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手段,有效構建新安全格局。

——聚焦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長期執政能力,創新和改進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

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

(四)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總結和運用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寶貴經驗,貫徹以下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全過程,確保改革始終沿着正確政治方向前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堅持守正創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緊跟時代步伐,順應實踐發展,突出問題導向,在新的起點上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破立並舉、先立後破,築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係,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二、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五)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增強各有關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明晰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完善主責主業管理,明確國有資本重點投資領域和方向。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係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健全監管體制機制。

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和拖欠企業賬款清償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建立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健全民營中小企業增信制度。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

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履行社會責任,加快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

(六)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建立健全統一規範、信息共享的招標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實現項目全流程公開管理。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國家標準體系,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促進資本市場規範發展基礎制度。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

完善流通體制,加快發展物聯網,健全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

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制,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減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費,積極推進首發經濟。

(七)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構建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深化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依法按期認繳。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推進企業注銷配套改革,完善企業退出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

三、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必須以新發展理念引領改革,立足新發展階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激勵約束機制,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

(八)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推動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推動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優化組合和更新躍升,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以高技術、高效能、高質量為特徵的生產力。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完善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戰略性產業發展政策和治理體系,引導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支持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強化環保、安全等制度約束。

健全相關規則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係,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產率。鼓勵和規範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發展耐心資本。

(九)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培育壯大先進製造業集群,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建設一批行業共性技術平台,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優化重大產業基金運作和監管機制,確保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要求。建立保持製造業合理比重投入機制,合理降低製造業綜合成本和稅費負擔。

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發展工業互聯網,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促進平台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促進數據共享。加快建立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提升數據安全治理監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十)完善發展服務業體制機制。完善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優化服務業核算,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建設。聚焦重點環節分領域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發展產業互聯網平台,破除跨地區經營行政壁壘,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務業多樣化發展機制。完善中介服務機構法規制度體系,促進中介服務機構誠實守信、依法履責。

(十一)健全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構建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和標準體系,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推進鐵路體制改革,發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推動收費公路政策優化。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務水平,推進海事仲裁製度規則創新。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制。

(十二)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緊打造自主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健全強化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儀器儀錶、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材料等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成果應用。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完善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推動轉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建設國家戰略腹地和關鍵產業備份。加快完善國家儲備體系。完善戰略性礦產資源探產供儲銷統籌和銜接體系。

四、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

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十三)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完善立德樹人機制,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改革創新,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分類推進高校改革,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佈局急需學科專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和拔尖人才培養,着力加強創新能力培養。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提高成果轉化效能。強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協同。加快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的職業教育體系。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引導規範民辦教育發展。推進高水平教育開放,鼓勵國外高水平理工類大學來華合作辦學。

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推進機制,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範圍。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推進教育數字化,賦能學習型社會建設,加強終身教育保障。

(十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佈局,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統籌各類科創平台建設,鼓勵和規範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引領作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佈局。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於基礎研究比重,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為。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擴大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範圍,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佈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

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以創新創造為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

(十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養機制,加快建設國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着力培養造就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着力培養造就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類人才素質。建設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完善人才有序流動機制,促進人才區域合理佈局,深化東中西部人才協作。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員待遇。健全保障科研人員專心科研製度。

強化人才激勵機制,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為人才鬆綁。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探索建立高技術人才移民制度。

五、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完善宏觀調控制度體系,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

(十六)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構建國家戰略制定和實施機制,加強國家重大戰略深度融合,增強國家戰略宏觀引導、統籌協調功能。健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度體系,強化規劃銜接落實機制,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增強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實施支撐作用。健全專家參與公共決策制度。

圍繞實施國家發展規劃、重大戰略促進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等政策協同發力,優化各類增量資源配置和存量結構調整。探索實行國家宏觀資產負債表管理。把經濟政策和非經濟性政策都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健全預期管理機制。健全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統計指標核算體系,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納統覆蓋。加強產業活動單位統計基礎建設,優化總部和分支機構統計辦法,逐步推廣經營主體活動發生地統計。健全國際宏觀政策協調機制。

(十七)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預算制度,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託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強化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強化對預算編制和財政政策的宏觀指導。加強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強化事前功能評估。深化零基預算改革。統一預算分配權,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範性,完善預算公開和監督制度。完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

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機制。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徵稅。深化稅收徵管改革。

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和抵扣鏈條,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適當擴大用作資本金的領域、規模、比例。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體系和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加快地方融資平台改革轉型。規範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

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中央財政事權原則上通過中央本級安排支出,減少委託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確需委託地方行使事權的,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資金。

(十八)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發展多元股權融資,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

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防風險、強監管,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支持長期資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上市公司監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長效機制。完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規範約束機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約束機制。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

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統一金融市場登記託管、結算清算規則制度,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牆”。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穩慎扎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和應用。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

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穩慎拓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優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推進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建設,強化開放條件下金融安全機制。建立統一的全口徑外債監管體系。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

(十九)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佈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健全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東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區加快崛起、東部地區加快推進現代化的制度和政策體系。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優化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機制。高標準高質量推進雄安新區建設。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走深走實。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體系,強化國土空間優化發展保障機制。完善區域一體化發展機制,構建跨行政區合作發展新機制,深化東中西部產業協作。完善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

六、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二十)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

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佈局。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推動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下轉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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