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澳所長促國家高水平開放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昨全文發佈。
《決定》涵蓋十五方面,分三板塊,共六十條決定。其中,“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方面有關於港澳工作內容,提到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支持港澳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等。
國家改革開放,香港、澳門是見證者、參與者,也是受益者、貢獻者。港澳地區在改革初期,為國家發揮着連接國際市場的橋樑作用。港澳企業家在內地大規模投資,促進內地經濟的發展與對外開放,並為內地引入技術、管理與制度等先進的理念和經驗,為內地經濟發展和改革提供了寶貴的助力。
順應經濟全球化大勢,國家正與時俱進調整開放策略。當前開放發展的外部環境複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正上升,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面臨諸多不確定和難以預料的因素,為有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把握戰略機遇、贏得發展主動,必須堅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澳門要順應國家加強對外開放的戰略性、系統性與前瞻性的謀劃,擔當好“一國兩制”的橋樑和示範作用,透過推進“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長遠發展定位,發揮獨特的區位和制度優勢,通過自由貿易港、低稅率、外匯自由兌換等制度優勢,高質量建設橫琴深合區,吸引更多跨國企業和國際資本進駐本澳以至內地,繼續發揮內地與國際社會交流合作的重要紐帶作用。
近年本澳在教育及科技領域投入巨大資源,具有一定的基礎優勢,未來應積極推動本澳相關領域的對外合作,面向國際,吸引國際高端人才和先進的技術在澳門落戶,借助國際高端技術提升本地科技、創新等領域的水平。為促進內地與國際在科創領域的交流合作做好“精準聯繫人”的角色,為國家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發揮澳門所長。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