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全球人權制裁機制
歐盟制裁以5個人3實體
【中新社布魯塞爾十五日電】歐盟十五日援引其“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對以色列五名個人和三家實體實施制裁。
根據歐盟理事會當日發佈的公告,歐盟將以色列激進組織“九號司令”列為制裁對象,指控該組織自今年一月成立,經常阻撓向加沙地帶運送食品、飲用水、燃料等人道主義救援物資,包括組織暴力示威遊行、襲擊運送食品的卡車、蓄意毀壞食品等。
控侵犯巴民人權
公告顯示,歐盟還將五名以色列極端猶太定居者和兩處由極端猶太定居者控制的農場列為制裁對象,指控這些個人和實體嚴重且系統性侵犯巴勒斯坦民眾人權,包括侵犯健康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
依照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歐盟將凍結以色列上述五名個人和三家實體在歐盟司法管轄範圍內的財產,禁止歐盟成員國公民和實體向他們提供資金,禁止相關人員入境歐盟。
這是今年歐盟再度對以色列個人和實體實施“人權制裁”。今年四月,歐盟曾以人權問題為由,將以色列極右翼猶太人至上組織“拉哈瓦”及其頭目、激進青年組織“山頂青年”及其頭目和另外兩名極端猶太定居者列為制裁對象。
二○二○年十二月,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正式出爐,意圖以“侵犯人權”為由制裁目標國個人和實體,主要手段包括凍結財產、限制入境等。歐盟理事會十五日的公告顯示,計入此次被制裁的以色列五名個人和三家實體,目前歐盟援引這一機制共將一百一十三名個人和三十一家實體列為制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