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老婦月前分別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或銀包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日前先後拘捕兩人,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男子姓馮,約四十歲,持內地護照,報稱無業。
萬元手機賣千餘元
今年四月五日,一名女事主報稱同月二日晚上在橫琴口岸乘搭的士到機場,落車後才發現手機失去,相信遺留在的士內,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損失一萬三千一百澳門元。
治安警接報調查,根據事主提供的資料以及該的士的監控系統,發現馮某拾獲事主的手機。
本月五日,治安警在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截獲涉案馮某。經查問,有人供認在的士拾獲事主的手機。辯稱因當時未能找到失主,一直保留手機。離開澳門後於內地出售該手機給一電話回收店,獲得一千一百五十元人民幣,贓款已花光。警員將其拘捕落案。
現金花光銀包交還
被捕老婦姓何,約七十歲,本澳居民,報稱清潔員。
今年三月二十四日,一名男事主報稱,同月二十三日上午到路氹的體育館觀看比賽,事後發現遺失銀包,曾折返體育館尋找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銀包價值五千澳門元,內有五百澳門元現金。
治安警接報調查,根據事主提供的資料以及體育館的監控系統,發現何婦拾起事主的銀包。
本月六日,警員在案發的體育館截獲何某。有人供認拾獲銀包,並已花光銀包內的款項,銀包內的證件及澳門通卡仍保留。隨後交還銀包予治安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