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離婚
群眾們的留言像是對別人的夫妻生活瞭如指掌,這讓我覺得驚訝。大家彷彿是長期生活在人家床底下,用的詞彙諸如“拋夫棄子”之類的,像是他們每一次的爭吵大家都有陪伴着一樣。
其實歐小姐離婚前的訪問,也有說過因為考慮到不希望夫妻二人同在演藝圈工作,想多為自己找一條出路,才不斷自修自強。而當時的留言大多是“老公願意養家又供老婆唸書真的非常難得,女方真幸福”,或“已婚女性追求學業自立自強,加油”。離婚後,留言變成“忘恩負義”、“過橋抽板”、“沒有老公,誰給她錢去讀書”、“為自由、為理想、為了自己,放棄家庭,自私”。
如開頭所說,我也非住在他們的床底下。一對夫妻十幾年間的生活,太多的相處細節,誰是誰非實非外人能三言兩語便道破。我只是感嘆,做女人太難了。有感“離婚”的標籤一旦被貼上,而且是女方主動提出,那麼她所有的努力都將不會被看見一樣。沒有人再提起歐小姐在事業發展不錯時,因為家庭她選擇了退下來。在丈夫全力拼搏事業時,她便是那個留在家裡照顧小孩的角色。只是母親的功勞,不能用金錢量化而已。而當女人必需妥協要成為照顧孩子的那個人,她生活上所有的開支,就會變成“攤大手掌問老公攞錢”。如果她剛好有理想,老公出錢支持了,連社會都要女人感恩戴德。
大家覺得歐倩怡放棄了一個好男人,其實再退一步想,即使那個男人再好,她已認定了自己不再愛,或者有更多想要的目標去追求而決定離婚,那她已是為了自己作了一個牌面上不算賺的決定,是否真的需要承受那麼多的謾罵呢?下半世流流長,女人結婚之後最聖潔的道路還是相夫教子的話,我們的社會也實在太滯後了吧。(下)
林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