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日在韓國釜山,襲擊李在明的犯罪嫌疑人金某被送檢。(觀察者網)
行刺李在明兇徒判囚15年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當地時間七月五日,韓國釜山地方法院對因涉嫌用兇器刺傷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的金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了解,韓國檢方要求判處金某有期徒刑二十年。
現年六十七歲的金某於一月二日上午在釜山加德島用兇器刺傷正在參加活動的李在明,金某被警方現場逮捕。一月二十九日,釜山地方檢察廳特別偵查組表示,以殺人未遂和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逮捕起訴襲擊者金某,同時以涉嫌幫助殺人未遂和違反《公職選舉法》為由不拘留起訴幫助金某犯罪的一名七十五歲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