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性侵醉酒女學生
日男首被判鞭刑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外媒四日消息:卅八歲日本男子在新加坡性侵酒醉女大學生,新加坡高院七月一日依強姦罪等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及鞭刑二十下。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指出,在所能掌握範圍內,首度有日本人被判處鞭刑。
拍攝過程傳友人
日本《朝日新聞》引述新加坡亞洲新聞台網絡版報道內容指出,曾經擔任美容師的被告二○一九年十二月在鬧市區用的士把二十多歲酒醉女大學生帶回住處,兩人並不認識,被告不僅性侵被害人,甚至還拍下過程傳送給友人。
被害人至今仍為創傷後壓力症後群(PTSD)所苦。新加坡法官描述,“犯行相當殘忍且兇殘,考量到犯罪的嚴重性,認為應處以重刑”。
根據新加坡的法院,鞭刑僅針對不滿五十歲的男性罪犯,被判處鞭刑的人,一次判處的鞭刑上限為廿四下。
何時鞭刑無預告
朝日新聞台報道,熟悉新加坡法律的律師三好健洋指出,這場官司的爭議點可說是“被鞭打的次數”,而一旦量刑確定,被告之後的日子可謂如坐針氈,因為不會通知被告何時執行鞭刑,“(被告)心生恐懼地過日子的同時,會突然被告知‘將執行鞭刑’,並在監獄內接受處罰”。
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說明,“據說歷經鞭刑的人,不僅(臀部)會因為皮開肉綻感受到強烈疼痛,連晚上都難以入眠,請小心不要出現會被判處鞭刑的行為”。
被告的辯護律師,將與被告討論相關事宜過後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