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大廈樓齡高隨時現“高空炸彈”
副召集人:修法增業主維修義務
【本報消息】昨日北諮會上,多名委員分別關注滲漏水仲裁制度實施情況、社區調解仲裁措施、家居安全用電等並提建議。
北諮會副召集人曾錦培引述專家學者表示,北區大面積都是三十年樓齡以上建築物,“高空炸彈”必然時有發生。期望政府推動業權人負起責任及提高維修積極性外,建議未來可考慮推出更多舉措保障居民安全,如修法加大《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第十五條保養及維修義務的罰則,並優化監督程序,另可建立起《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樓宇維修基金》及《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互為因果關係,利用防火安全負責人角色,當發現樓宇出現質量問題時,可作為通報的橋樑及大廈維修的協調者,做到預防事故發生的效用。
勸喻轉介缺公權力
委員何偉新說,現時鄰里糾紛個案視乎性質分門別類,民間協調往往缺乏公權力,大多以善意勸喻或作出轉介,政府通過確定源頭及相關責任來跟進,若求助人採取訴訟往往需花費時間和金錢。建議政府跨部門成立社區調解中心,各社服團體參與,通過仲裁、法例等持續修訂完善相關法案。
委員王莞勛表示,《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自去年九月一日生效以來,該制度僅受理約數十宗仲裁個案,運作中亦存在問題。他稱,仲裁費用對經濟困難的“三無大廈”住戶來說是負擔,建議當局研究“特殊豁免”制度,對無力負擔住戶進行費用豁免,提高仲裁制度適用性。
倡立法管理鋰電池
委員陳家賢表示,近年用電問題已成為火警發生的常見原因,建議當局製作充電安全宣傳素材,詳列人們日常充電行為和情景,讓居民選擇後顯示風險等級,藉此直觀感受平日行為潛藏風險,提高警惕。
委員鄭海輝建議加強對鋰電池的立法管理,以控制火災風險,包括加強對以鋰電池驅動的載具的規範,禁止銷售未經認證且存在風險的鋰電池驅動的移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