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揭涉休閒企賄賂案
主管索賄助違規入職法辦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接獲居民投訴,指本澳某綜合旅遊休閒企業的員工透露曾支付“介紹費”獲聘管事員。廉署經調查,該企業管事部主管涉嫌向有意來澳工作的多名內地居民索賄協助入職,涉案金額近十九萬元人民幣。
不達學歷毋須面試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管事部主管負責人員招聘等事宜,自去年起透過同居女友及另一名中間人不斷物色有意來澳工作的內地居民,以“不用面試”或“直接入職”作招徠,向每人收取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人民幣“介紹費”,並運用權力協助至少九名內地居民成功入職。據廉署調查,絕大多數曾支付“介紹費”的內地求職者不用參加面試即獲聘,有人甚至不符合最低學歷要求及不識字,明顯違反該企業定下的入職條件及規定。
廉署調查期間,有人為隱瞞收取“介紹費”而消滅相關證據,並教唆其餘涉案人員隱瞞情況。
涉案十二人交檢院
根據《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該管事部主管、同居女友及中間人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受賄罪,其餘透過支付“介紹費”獲聘的九名內地居民則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行賄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廉署指出,這已是近期揭發的第二宗涉及私營企業的賄賂案件,再度呼籲社會大眾廉潔守法,私營機構如發現有人員行賄索賄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共同維護澳門公平廉潔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