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衣綑綁拳打腳踢逾兩句鐘
男子虐打羞辱髮妻就逮
【本報消息】婦人被結婚二十多年的丈夫多次虐待,上月某晚聚會後回家再次被虐。有人強行脫去事主衣物拍照,要求事主跪地認錯,更將其綑綁後拳打腳踢,虐待超過兩小時,致事主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事主事後報警求助,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鎖定疑人身份,前日將其拘捕。
多次家暴未有報案
司警上周末接獲治安警轉介一宗懷疑家庭暴力案,派員接觸事主。司警經調查後發現,嫌犯自二〇二二年開始多次因家庭瑣事及感情問題毆打事主。事主去年曾經報案,但最終放棄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近年嫌犯變本加厲,更兩度逼事主脫去衣服再毆打。事主為維護家庭關係一直啞忍,未有報案。
事主頭身多處受傷
直至上月某晚十時許,事主聚會後回家。嫌犯以事主“出軌”為由,出言責罵並拳打腳踢,強行脫去事主衣服,要求對方跪地懺悔認錯。又以電話線綑綁事主及用布帶塞口,並將事主頭部撞向木凳,導致事主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嫌疑又將事主哀求過程拍照錄片,整個凌虐過程超過兩小時。
拍照錄下家暴過程
司警調查後鎖定嫌犯身份,前日上午於其北區的工作地點將其拘捕。調查期間,警方在嫌犯的手機內發現兩張事主哀求的裸照及一段拍攝部分案發經過的影片。司警遂將嫌犯落案,控以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家庭暴力罪結合加重情節,移交檢察院跟進。
問到嫌犯的身份資料,司警表示,事主強烈要求不對外公佈。由於嫌犯手段殘暴,本澳人際關係密切,為免對事主造成二次傷害,所以不公開相關資料。至於案發現場及實際案發日期,司警稱未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