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的來歷
凡寫文章,便要用到標點符號,而標點符號用得正確與否,也從一個方面影響和反映文章的水準,作者不能輕視,更不應忽視。
我讀小學那年,“文化大革命”已開始,上語文課學過幾句簡單的口號,就整篇整篇地抄寫《毛主席語錄》。任課老師因此不用動腦子備課,卻再三嚴肅告誡:“不僅一個字都不能抄錯,每個標點符號也不能錯!”做學生的已懂得,出錯是闖大禍,抄完後無不認真核對。
年齒稍增,我從“語文學習講座”叢書中讀到《標點符號的用法》,是朱德熙先生的長文,有十七八頁之多,逐一解說句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問號、引號、括弧、破折號和省略號,都配有例句,詳細而實用。幾年裡,我看過好幾遍,邊學邊用,覺得比小學、中學老師講得完整,對寫作很有助益。讀大學時,教寫作或編輯的老師沒有專門講標點符號,可能認為那是小學語文課的教學內容,屬只是偶爾說到標點符號,舉出“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之例,說明標點不同表達的意思就截然不同。其實這類事例不少,如孔子的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原意是否“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因斷句和標點不同引出歧義。古文古書沒有標點符號,給今人閱讀及研究留下很大的困難,故而許多古籍經學者校勘核定和斷句標點,就為傳播和運用帶來極大的便利。
由於寡聞識淺,我對標點符號的來歷一無所知,直至近日看到相關介紹文字才了解一二。較為流行的一種說法是:清同治五年(一八六六年),應回英國完婚的皇家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要求,清廷官員斌椿應命攜其子和京師同文館三名學生隨行。他在英國翻閱報紙時發現英文中有許多小蝌蚪和小圓圈,大感驚異,譯員解釋這是用來分割句子和表達語氣的標點符號,類似漢語的句讀。斌椿回國後將這一發現稟報朝廷,從此引入中國。另有一種說法是:同文館學生張德彝以“述奇”的小冊子,介紹異國見聞中包括標點符號,認為比較繁瑣,甚至有反對的意味,但終究為有識之士關注。清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廣東東莞的王炳耀據此草擬十種標點符號;商務印書館後來出版最早使用標點符號的《英文漢詁》。清宣統元年(一九○九年),魯迅和周作人合譯並出版《域外小說集》,使用好幾種標點符號,還新創兩種符號。隨後,陳望道在《學藝雜誌》發表《標點與革新》一文,系統介紹十種標點符號。到一九二○年,北洋政府根據胡適、周作人等人《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方案》的要求,發佈中國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儘管首功應當歸誰、何人推動最力,我尚不清楚,但現今普遍應用的標點符號,並非中華老祖宗的文化遺產,而是近代引進的西洋舶來品,當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我在翻檢上世紀三十年代初期的《申報》、《大公報》時,注意到社評、電訊、通信和連載小說等只有頓號,亦即一般的句讀。可見,對於新式標點符號,從冬烘遺老到新派文人,由知曉、理解、接受至普遍使用,其間經歷的過程可謂相當漫長。
賀越明